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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关于质保部QA员的工作职责描述 净化工程网

      新版GMP关于质保部QA员的工作职责描述 净化工程网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质量保证部QA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
1.2本规程适用于质量保证部QA员。
2.职责
2.1质量保证部QA员按本标准执行。
2.2质量保证部经理负责检查监督。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熟悉掌握《药品管理法》、《GMP》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药典》、《国家药品标准》等有
关药品、药用原辅料、药用包装材料的法定标准以及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标准;熟悉掌握以
产品工艺规程和岗位SOP为主要内容的工艺技术文件。
3.2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等,在质保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药品生产全过
程进行质量监督,保证药品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3.2.1深入车间(部门),按GMP要求和企业有关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规定,对药品生
产过程中物料使用、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工艺卫生情况、关键工艺参数控制等进行监督。
3.2.2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工艺规程、岗位SOP、清洁规程、设备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及时纠正违章操作,发现偏差及时协助处理。
3.2.3检查各种记录凭证的填写是否正确、真实、及时,反映生产实际情况。
3.2.4检查各种状态标志是否正确,环境参数的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并符合要求。
3.2.5总结现场监控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助解决或向部门经理汇报。对批
准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检查。
3.2.6总结监控中发现的工艺技术问题。协助工艺技术人员,进行解决,提高产品工艺技
术水平和质量水平。
3.3按《审核放行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前批检验记录、批生产记录的审核。
3.3.1熟悉GMP相关知识,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记录审核准确无误。
3.3.2每批成品放行前,及时收集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生产、包装、检验记录,按规定
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名。
3.3.3关键物料放行前,及时收集一切与该批物料相关的检验记录,按规定内容进行审核,
并签名。
3.3.4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填写错误,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改正。如发现对产品质量有潜在影响的情况(偏差),应报告部门经理。
3.3.5记录审核后,交质保部经理进一步审核、签名。
3.3.6填写成品放行证或物料放行证,交质量受权人签名放行。
3.3.7成品放行证和物料放行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仓库,一份分别与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
记录一起归档保存。
3.4负责药品注册相关工作。
3.4.1熟悉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并按其规定,结合本公司管理需要,及时办理产品再注册、包装备案、说明书核准、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及原辅料变更等相关补充申请的申报工作。
3.4.2工作认真负责,按国家及省药监部门规定的统一要求和格式填报相关电子表格,打印纸质材料和准备相关资料。
3.4.3申报工作中,对于上级药监部门的意见,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遇到难以决定的问题,亦应及时反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4.4因工作需要出差,应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3.5协助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进行GMP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3.6做好用户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对用户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并协助部门
经理进行处理。对销售部收集反馈的用户意见和质量信息,及时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3.7加强与供应部门的工作联系,收集整理供应商资料,参与对供应商的审计工作,负责
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拟订和呈报,按规定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并负责妥善保管。
3.8按企业管理标准的要求,负责包装材料设计稿和印制前样稿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按
规定程序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3.9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变更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
3.10按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履行本部门负责的文件审核、发放、收回、监督销毁等职责以及本部门其它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4.责任与权限
4.1责任
4.1.1对因工作失职、监督不力造成不合格物料投入使用、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产品出车间负责。
4.1.2对因主观原因未及时汇报现场监督、记录审核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偏差而引发的后果负责。
4.1.3对因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审核有关记录而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负责。
4.1.4对因工作失职,未及时完成药品注册相关申报工作以及在申报工作中未及时汇报上
级指示或反映工作中的问题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4.2权限
4.2.1有权制止各类违章操作,并对违反质量管理规定的人和事提出处罚建议。
4.2.2有权制止不合格物料投入使用、不合格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产品出厂。
4.2.3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有权越级反映。
4.2.4有权要求车间或质量控制部有关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及时上交记录;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对记录中出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更正或纠偏。
4.2.5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提供物料供应商资料、药品注册申报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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