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工业锅炉节能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山东省提出,力争到2015年,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数量达到3000台,淘汰在用高耗能落后工业锅炉600台;建设太阳能工业锅炉热利用示范项目200个;全省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达到75%,比201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累计实现节能量726万吨标准煤。
山东省要求,突出生产、应用两个环节,抓好配套设施、技术改造、新能源利用等重点工作。鼓励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求的,按照节约每吨标准煤300元的标准由国家和省给予补助。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购置使用符合《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高效节能锅炉设备的,按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