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环保部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包含二氧化硫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能力建设等8类重点工程项目,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项目资金以地方投资为主,中央财政将对符合投资方向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同时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规划》将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与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总量控制试点,降低区域煤炭消费总量,目前煤炭消费总量额度正在积极讨论中。
据了解,重点区域范围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13个重点区域,涉及117个城市。
《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要下降5%。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下降6%。《规划》还要求各省(区、市)逐步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能力建设,所有城市监测点位新增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等监测因子。在机动车方面,“十二五”期间将推动车用燃料升级,环保部将抓紧颁布实施第四、第五阶段车用油品标准,争取尽早供应,以改善车用油品升级相对滞后的状况。
除此之外,《规划》将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对新建的重污染行业排放标准从严;执行新增污染物倍量削减替代,重点控制区域新建排放项目,需削减现役项目两倍排放量才得以上马开工;开展城市达标管理,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
赵华林表示,“十二五”期间大气防治的主要策略是区域联防联控,防治的具体规划由区域协调制定,但是项目管理遵循属地原则。此外,挥发性有机物(VOC)的防治对于环保产业的发展是一个机遇。不同于此前的大气防治规划,此次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防治,这将带来新的产业机会。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产生于石化、有机化工、合成材料、化学药品原药制造、塑料产品制造、装备制造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王颖春 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