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矿采场460m-315m坡积矿回收招标公告
2015-04-17
招标编号:HKGS2015-055
招标编码:CBL_20150417_1414902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海南
一、招标项目:
1、招标内容:南矿采场坡积矿回收。
2、招标类别:工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矿采场460m-315m坡积矿回收
2、项目位置: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南矿采场。
3、项目简介:招标人在南矿采场开采过程中,发现部分生产层面存在坡积矿石,需对其进行回收加工。
4、本次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南矿采场460m-315m矿点坡积矿回收。按照招标人制定的《昌江欣达实业有限公司外委矿石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工程量:计划回收坡积矿8万吨(因坡积矿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招标的数量仅为发包方预计数量,不作为结算数量)。
6、工作内容:
(1)南矿采场460m-315m坡积矿回收
(2)矿石运输:由于采场道路较狭小,坡陡弯曲,只能使用小型车辆运输,运距8公里以内。
(3)边坡治理及防洪:在回收矿石过程中,需对开采的层面进行回填,对边坡进行简单修坡,开挖排水及防洪水沟,筑防洪坝。
(4)绿化复垦:在回收矿石的层面及附近山坡零星种植树苗(树苗由发包人提供)。
7、合同期限:2015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矿石生产、矿山工程或坡积矿回收生产业务(在本招标公告公布之前注册或变更才有效)。
3、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4、有近 三 年相关的生产经验、经营业绩(必须提供生产情况、经营业绩有效的合同、协议及财务报表等书面 证明材料 )。
5、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生产条件、能力和信誉 ,五年内无**经营或失信行为、无相关合作纠纷。
6、具有与招标相关的其它资 质 证件﹙如:特种设备操作 证,驾驶员资 质 证书等﹚,并且相关 证件在合法有效期限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上传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 证、组织机构代码的扫描件。招标方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将供应商报名资料提交业务部门审核,待资 质审查通过后通知供应商缴纳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 27 日下午17时。
六、预计发放招标文件日期: 2015 年 5 月 4 日,预计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 2015 年 5 月 5 日。
七、回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5 月 12 日17时,预计开标、评标时间: 2015 年 5 月 18 日上午9:00。
八、定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推荐1-2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