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矿粉采购招标公告
2015-04-17
招标编号:SRBGNWRLMCG-2015-02
招标编码:CBL_20150417_14143513
开标时间:2015-05-06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30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内威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矿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内江至威远至荣县高速公路由四川省发改委核准建设(川发改交〔2011〕175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江-威远-荣县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该项目路面工程矿粉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内威荣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路面1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与自贡市境内,路线全长约63公里,全线设桥梁10,875米/47座(无特大桥),占线路长度的17.26%,设互通立交8座。建设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宽度2×12.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大中桥梁55座,涵洞221道,人行天桥及渡槽20座,互通式立交7处(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4处),分离式立交2处,设朱家桥开放式服务区。
2.2本次针对内威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所需矿粉进行招标,全线设两个拌和站,暂定数量22000吨,分2个包件,各包件数量各11000吨,预计供应时间约为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矿粉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矿粉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 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备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厂家的书面授权。
3.1.3质量保 证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内威荣高速公路路面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近两年第三方(含部/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记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代理商应如实填写已有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实行先货后款,且要求每个包件垫资不低于50万元。
3.1.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不同高速或高等级公路矿粉供货业绩 证明资料至少两份(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提供良好履约情况 证明资料至少二份。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矿粉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对2个包件投标进行报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7���至201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身份 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只须购买一套招标文件,并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每个包件进行报价。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邮 箱:liujianjun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