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2015-04-24
招标编号:GXTC-1566005
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69451857
开标时间:2015-05-2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
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2015003(GXTC-1566005)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厦发改交能[2013]103号、厦发改交能 [2014]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厦门市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为30.23km,本岛15.0km,岛外15.23km。其中地下线25.09km,地面线2.34km,高架线2.80km。共设置车站24座,其中地下站23座,高架站1座;*大站间距3.84km,*小站间距0.62km,平均站间距1.3km;其中岛内平均1.2km,岛外平均1.5km。全线设置综合维修基地一座,停车场一座,主变电所两座,控制中心一座。本次招标采购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
2.2 招标范围: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工程包括:
综合监控系统(ISCS);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
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PSCADA);
门禁系统(ACS),含线网门禁授权系统;
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安防系统。
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 供货期:2017年9月28日前,本项目各系统实现合同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完整功能,具备开通试运营的条件。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合同估算价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
2.6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
3.2 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工程业绩,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
3.3 投标人需提供综合监控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如综合监控系统软件为投标人自己制造/开发的,则应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证书。
3.4 投标人近3年(2011年度-2013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4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8:00至9:3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