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化水专业)招 标公告
2015-05-04
招 标编号:
招 标编码:CBL_20150504_1447810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化水专业)
招 标公告
1. 招 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已具备招 标条件,招 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内容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 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 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37:废水处理系统
招 标范围:配置全套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各系统还包括所配套的水泵与风机和相关加药系统等。(详见招 标文件,以招 标文件为准)
交货期:2015年12月前到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等认 证, 并提供有效认 证 证书。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 业绩要求:产品应在660MW及以上机组近三年(2012年-至今)每项至少三家业绩(工业废水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处理系统),并提供供货合同 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12年、2013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张主表加盖公章。如上市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未公布,可提供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供上市 证明。
5、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 质不能互相套用。
6、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
7、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期间,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 证、认 证体系 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 证明)等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材料,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缀投标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发送而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查收的,其责任自负)。
注: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下方中所附报名表,与各项报名资料一并提交,各项内容均需完整填写,未按要求填写将影响对报名材料的复核。
4.2报名后招 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4.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 标文件,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招 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 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 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