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光伏设备生产加工楼及生产检测实验3号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5-05-12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0512_1465937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70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人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的建设项目光伏设备生产加工楼及生产检测实验3号楼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点:江宁开发区诚信大道19号原厂区内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4、招标内容:智能化。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6、工程合同估算价:700万元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 质等级及范围: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 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 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4)企业的资 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 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 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生产条件,并取得**生产许可 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并且提供承诺书):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六、业绩要求:
1、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需提供生产**B类 证。
2、企业需提供**生产许可 证。
八、投标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网上报名。
2.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至 2015年5月 18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提供承诺书);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提供承诺书);
十、获取���标文件方法: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5-5-12 9:00到 2015-5-18 16:00为止
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
邮 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