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精馏塔等11台塔塔内件
1.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二期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4.4平方公里。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506.6亿元,将在惠州炼化一期1200万吨/年炼油装置的基础上,新建1000万吨/年炼油和100万吨/年乙烯装置,项目将新建28套主工艺装置,每年可生产汽油、航煤、柴油、苯、液化气、乙烯、聚丙烯等30大类高质量的石油石化产品,将进一步促进海油产业链延伸。
受委托,就惠州炼化二期项目所需部分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投标人对下列设备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货物名称:**萃取精馏塔(上段)塔内件(2112-C-101A)、**萃取精馏塔(下段)塔内件(2112-C-101B)、汽提塔塔内件(2112-C-102)、**萃取精馏塔塔内件(2112-C-103)、炔烃闪蒸塔塔内件(2112-C-104)、抽余液水洗塔塔内件(2112- C-105)、丁二烯水洗塔塔内件(2112- C-201)、脱轻塔塔内件(2112-C-202)、脱重塔塔内件(2112-C-203)、炔烃水洗塔塔内件(2112-C-301)、溶剂回收塔塔内件(2112-C-302)
数量:11套
交货期:发标后两个月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8个月交货,即2015年8月30日
交货地点:(1) 可拆内件送至惠州炼化二期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车板交货;
(2)提前进塔安装件由卖方提前三个月送至塔器制造厂,车板交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本次招标的18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萃取精馏塔等11台塔塔内件的制造商,并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货物制造商,货物代理商投标将被拒绝;
(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明;
(3)、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近三年年均塔内件年销售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5)、没有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
(6)、目前没有处于中海油等同类企业供应商**行为处罚期,且近五年同类产品运行无重大质量事故(对于**行为及重大质量事故判断以招标人所了解的网络公示或书面证明文件为准);
(7)、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及计算能力,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技术支持单位为华东理工大学(赵培),投标人需与规定的上述一家技术支持单位具有有效期为两年及以上的合作协议;
(8)、投标人应具有同类产品制造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或用户证明材料。业绩定
义:近五年内具有8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装置萃取精馏塔的合格供货业绩;
(9)、**中标侯选人应按照招标人及委托的设计单位要求,完成塔内件水力学计算及设计优化工作,在塔盘层数、填料理论板数及塔体直径不变的情况下,优化结果不影���投标人对投标价格的承诺;
(10)、每个投标人在惠炼二期项目塔内件公开招标中中标数量不能超过四个标(公开招标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