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泰安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11月21日至23日,泰安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对全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督查。 督查重点是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4个县(市、区)未按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进度建设的重点减排项目。督查组在听取当地政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8家单位的9个重点减排项目后,认为各县(市、区)在环境保护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个别地方仍存在对减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减排项目进展缓慢、治污减排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要求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尽快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治污工程进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下一步,对减排责任不落实、未完成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县市区,将采取公开通报、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等综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发表日期:2012-11-30